在淘宝上面出售食品类目的卖家需要严格遵守平台的相关规则,而淘宝网的食品行业管理规则也在近日进行了更新,下面就来给各位卖家说说变更前后的一些区别,希望各位卖家一定要遵守新规则。
应监管“证照分离”政策,为了规范食品行业市场的经营秩序,淘宝网将对《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0年4月1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4月20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变更要点:
1、调整卖家准入清退的合规资质要求。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第二条【准入及清退】
(一)预包装/散装商品,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四)特许养殖类商品,须提供:
1.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生肉/肉制品>> 特许养殖肉类”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2. 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 特许养殖水产”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变更后:
第二条【准入及清退】
(一)预包装/散装商品,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营预包装食品:营业执照住所在自贸区内的卖家,可提供上述资质或提供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书等);
(二)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四)特许养殖类商品,须提供:
1.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生肉/肉制品>> 特许养殖肉类”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2.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 特许养殖水产”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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