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们在淘宝购物的时候,能使用优惠券的就会使用优惠券,能凑满减的就会凑满减,搞活动的时候,店铺优惠券金额还挺高的。那么,淘宝店铺券和优惠券可不可以叠加呢?
一般来说,商品优惠券和店铺优惠券是不可以叠加的,在满足优惠券使用条件下,系统会默认使用优惠面额最大的优惠券。比如你有3张优惠券,面额分别是:20元(可直接使用)、40元(消费满X元可使用)、80元(购买XX件商品可使用);当你购买了X元的商品,但是购买的商品件数不满XX件,系统就会直接让你优先使用40元面额的优惠券。
淘宝店铺优惠券的叠加使用规则是什么?
1、优惠券之间不可以叠加,商品优惠券和店铺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系统默认生效优惠力度最大的优惠券。
2、优惠券和店铺红包不可叠加使用。
3、只要是店铺优惠券,不管领取渠道是店铺,还是阿里妈妈,亦或其他渠道,使用逻辑都是一样的,一次下单中,只能使用一张。
举例:商品a120元,商品b200元,客户购买了的商品a和商品b,店铺设置满50减20商品优惠券,a商品可以使用;设置100减30的商品优惠券,b商品可以使用),客户成交金额是多少?
解答:商品价格(120+200)-20(a商品使用商品优惠券)-30(b商品使用商品优惠券)=270元
4、优惠叠加顺序为:优先计算单品级优惠工具(默认生效最低价)、再计算店铺级优惠工具、最后计算跨店优惠。
总的来说,优惠券是不可以叠加的,无论是店铺优惠券还是别的什么渠道领的券,在结算时,能使用的优惠券只有一张。系统默认是使用最大面额的优惠券,用户可以在结算时自行更换不同面额的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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