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卖家如果出现了诱导第三方的行为,那么卖家需要下架淘宝店铺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卖家诱导第三方是不可取的,下面来了解淘宝关于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
1、诱导第三方情形:诱导第三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推送的信息或者是发布第三方商品存在交易风险的,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2)用别的方式把消费者诱导到第三方客户端和网站的,如: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诱导到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
会员违反诱导第三方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淘宝网将根据会员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诱导第三方涉及到的违规有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如果是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第一次扣B类12分;第二次扣B类48分。
淘宝会根据卖家诱导第三方情节严重与否来定夺是要下架商品、删除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等措施。
3、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管控等特殊情节”是指什么情形?包含但是并不局限下面的情形:
1)会员诱导第三方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对消费者产生极不良影响的;
2)研究规避淘宝管控的诱导第三方新模式,并加以传播或应用;
3)实施群体性诱导第三方行为。
淘宝卖家诱导第三方是违规的行为,卖家违规了是会被降权的,所以卖家即便是为了做宣传也不应该这么做,所以希望各位淘宝卖家谨记,别不小心就犯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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