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升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与商家一起共筑电商新生态,制定本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京喜业务的所有拼购商家。
考核期:
3.1 考核项中单独注明考核周期的,按注明的考核周期执行考核。未单独注明的,按考核周期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执行。其中累计指标均指单个考核期内的累计。
3.2 为了提升续签效率,节省商家操作成本,平台将会对此次京喜续签流程进行优化,凡是符合以下考核标准的拼购商家,可通过商家自主续签或平台自动续签等多种方式完成续签操作,具体流程以后续规则公告为准。
考核标准:
商家经营的店铺若出现以下任意一项,京喜平台均有权根据本规则不再与该店铺进行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
4.1 考核期结束时,店铺资质不符合《京喜开放平台拼购店铺招商基础资质标准》或资质过期而未及时补全、更新的。
4.2 考核期内店铺累计3个月(以每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的风向标排名计算)风向标排名拼购店铺整体后5%的。
4.3 考核期内店铺累计3个月(以每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的店铺质量指数等级计算)店铺质量指数等级为D级的。
4.4 考核期内店铺存在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4.5 考核期内店铺累计3个自然月存在工商投诉的(经核实确属商家违规的投诉)。
4.6 其他因违反《京东JD.COM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需停止提供服务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附则:
5.1 京喜业务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5.2 京喜业务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5.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京喜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京喜平台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喜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4 本标准于2020年11月20日新增,于2020年11月2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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