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淘宝有序的交易秩序,淘宝对商家的发货时间、交易流程等作出如下特殊规定。
一、发货时效要求
(一)一般要求:
2021年12月12日00:00:00-2021年12月15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卖家须在2021年12月17日23:59:59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否则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违背发货时间承诺处理。
(二)定制、预售、众筹商品:
以卖家设置的发货时间(即在商品详情页上系统显示的发货时间)为准。
(三)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未发货订单退款申请时间调整
在2021年12月12日00:00:00-2021年12月12日07:59:59期间,消费者“已买到的宝贝”页面中已付款但尚未发货订单的申请退款功能暂时关闭;该功能将于2021年12月12日08:00:00重新开启;但,虚拟商品订单除外 ;具体以消费者“已买到的宝贝”列表中退款入口信息及/或状态为准。
三、淘宝网发货时间承诺产品临时关闭
2021年12月11日16:00:00-2021年12月14日23:59:59期间
(一)发货合约产品设置的发货时间小于等于3天的商品,商品详情页不展示已设置的发货时间。
1.2021年12月11日16:00:00至2020年12月11日23:59:59期间付款的订单,适用日常发货规则,即小于等于3天的发货合约时间不展示的情况下,卖家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旺旺等另行约定,否则须在48小时内发货。
日常发货规则详见: https://rule.taobao.com/detail-10000177.htm。
2.2021年12月12日00:00:00至2021年12月14日23:59:59期间付款的订单,小于等于3天的发货合约不展示,卖家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旺旺等另行约定,否则适用以上淘宝12.12活动特殊发货规则。
(二)发货合约产品设置的发货时间大于3天的商品,商品详情页正常展示已设置的发货时间,卖家需按照设置承诺的发货时间进行发货。
本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进行公示通知,即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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