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平台内良好的购物环境, 规范商家的发货及交易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现依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球购】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等,特制定本规则,旨在共同维护平台的生态秩序和氛围。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经营跨境进口商品的商家和购买跨境进口商品的消费者。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二、发货规范及时效要求
2.1 发货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发货”,具体按如下情形认定:
(1)发货是指商家通过平台认可的方式上传真实有效物流单号,包括但不限于后台填写物流信息或批量导入物流信息等。
(2)商家发货后,需要在平台规定时间内对货物实际发出,平台以实际承运单位的记录为判断依据。
2.2 发货时效要求
2.2.1 现货发货模式
(1)跨境保税模式(BBC)
普通发货:消费者付款后72小时内可以在相应的快递公司官网查询到物流揽收信息;
(2)海外直邮模式(BC、CC)
海外备货订单:消费者付款后120小时内可以在订单轨迹上查询到国际干线揽收信息。
海外集货订单:消费者付款后120小时内可以在订单轨迹上查询到包裹集货入库信息。
2.2.2 预售发货模式
对符合要求的商家,平台支持全款及定金预售发货模式,预售活动时间及承诺发货时间, 商家可自行设置,发货时效支持2-15天设置,具体时限以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海外集货模式:消费者付款后,商家承诺的时效内可以在订单轨迹上查询到包裹集货入库信息;
BBC保税模式:消费者付款后,商家承诺的时效内可以在相应的快递公司官网查询到物流揽收信息。
2.3 发货规范
2.3.1 商家应当在承诺给消费者的发货时效内发货并在平台内上传真实有效物流单号,不得发货超时、虚假发货。
2.3.2 如商品详情页承诺的发货时效与商品创建时的设置发货时效不一致,对消费者的发货承诺时效则需以商家设置的更短时效为准。
2.3.3 商家应当使用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消费者要求使用没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的,商家应当在发货前明确告知消费者该方式存在的风险。
2.3.4 商家应将商品送达至消费者订单收货地址并交由收件人本人签收,若消费者与商家另行约定修改收货地址的,应按约定修改的地址进行发货,需消费者至指定地点提取的,应事先予以显著明示或征得消费者同意。
2.3.5 商家承诺或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特定的承运人运送商品的,商家应按照承诺或约定履行。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签该商品,相应损失由商家承担。
2.3.6 如商品发出后物流信息停滞不更新,商家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询物流信息停滞原因及商品下落(如快递公司物流系统故障等)。
2.3.7 若商家选择的物流公司无法在官方网站查询到完整及有效的货物追踪记录,自商家点击发货之日起30日消费者仍未收到货物的(不包括因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清关失败或者延误),消费者有权发起退款申请,商家应当自行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并承担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等相关风险。
2.3.8 如商家已发货,但配送存在超区问题的,商家和消费者如另行约定,按约定执行;双方未约定,商家需要履行免费转运服务,如消费者同意自行提货,由此产生的自提费用由商家承担。
2.3.9 自商家点击发货之日起,需在30日内完成中国海关清关,若未完成(不包括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清关失败或者延误),消费者有权发起退款申请,此时商家应当自行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并承担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等相关风险。
2.3.10 消费者申请退款时商家尚未发货的,商家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再发货。
2.3.11 消费者下单后商家不得无故以商品缺货无法发出的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发货。
2.3.12 商家应当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订单商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