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创作者发现更多可商业化的商品进行创作,种草给更多消费用户,淘宝逛逛特地开通了千万级的精选商品中心,创作者不用再在发布作品的时候才能进行选择,可以直接在商品中心对心仪的可商业化商品做不同条件筛选,满足更个性化的需求。
路径:点击“创作者中心”-创作服务“商品推广”进入到商品中心,创作者可根据不同品类、高佣金、新品等不同模块进行筛选自己想推广的商品;同时也可以对自己心仪的商品做收藏后,在“我的收藏”中进行查看哦!
创作者除了可以在“商品中心”进行商品选择,也可以在逛逛发布作品时,选择逛逛“精选宝贝”。商品成种草的商品带来成交后,创作者可获得成交订单分佣奖励。
常见FAQ:
Q1:为什么开通商业化权限的时候需要与一家服务商签约?
A:经过多种方案考虑,淘宝无法直接向众多创作者支付收益,所以需要创作者在开通商业化环节与指定服务商签约,淘宝通过服务商向创作者发放收益。
Q2:服务商的资质
A:两家服务商均为资质认证的灵活用工服务智能服务平台。
Q3:对于签约机构的创作者,商业化的费用(佣金、奖励)是打到机构还是直接打给个人?
A:签约机构的达人收入是由机构打给个人;分配由机构执行;分配比例按照个人跟机构签约时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执行。
Q4:光合平台商家内容宝贝推广资费说明
A:1、符合条件的商家,可通过淘宝光合平台开通“店铺橱窗/宝贝推广”权限;
-权限开通后,在商家个人主页将增加商家店铺入口(“店铺橱窗”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入口直达店铺,用户通过店铺橱窗功能访问店铺形成的成交,商家无需向逛逛支付费用;
-权限开通后,商家可在逛逛发布包含本店商品的内容(“宝贝推广”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商家发布的内容访问对应的商品链接完成交易。
2、针对商家在逛逛发布内容包含的本店商品(“宝贝推广”功能),商家应按照相关规则向逛逛支付服务费:
-逛逛系阿里妈妈淘客联盟合作的“与委托人相关的第三方服务商”,如商家已通过阿里妈妈平台对其自身店铺的商品设置了淘客佣金,当消费者通过逛逛“关注”、“发现”等渠道访问该商品链接并最终成交的,则商家应按照《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逛逛支付的“第三方服务费”;
-除此以外,消费者通过商家个人主页访问商家发布的本店商品相关内容并最终成交的,则相应订单商家无需向逛逛支付服务费;
-您可以通过登录阿里妈妈淘宝联盟查看上述费用结算情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