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维护京东运营秩序,保障京东消费者权益,京东于近期发布了《京东营养成分信息合规规范》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规范概述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规范适用于京东商家。
(二)本规范适用于除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外的预包装食品。
第二条 定义
(一)营养标签: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二)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 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三)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四)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对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声称。
第二章 营养成分信息要求
第三条 展示要求
(一)商品宣传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时,须在页面展示与声称匹配的营养成分表,且符合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二)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 100 克(g)和(或)每 100 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用部分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每食品量的大小可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
(三)营养标签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四)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在页面展示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五)营养标签强制展示的内容为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营养标签需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六)当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标签中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七)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若进行任何营养信息宣传,须按照本规范执行,包含但不限于:生鲜食品、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现制现售的食品、包装饮用水、每日食用量≤10 g 或 10 mL 的预包装食品,具体如下:。
1、生鲜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未经烹煮、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此外,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本规范中生鲜食品的范围。
2、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品不属于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商品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汤圆、虾丸等。
3、包装饮用水,依据相关标准标注产品的特征性指标,如偏硅酸、碘化物、硒、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含量范围等,不作为营养信息。
4、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中虽属于豁免强制标识标签的食品,但对于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对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的食品,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豆瓣酱等)以及复合调味料等,应当标示营养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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