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商家医冷商品经营,京东将对平台销售的冷链药品合规资质进行不定期抽检,由此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京东经营冷链药品的商家,具体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全过程。
第二条相关定义
冷链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藏、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第二章抽检依据
第三条经营冷链药品的商家,必须按包装标示的温度,符合法规要求的储存、配送条件进行。所参照法规如下第四条,其中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第三章抽检内容
第四条京东有权对经营冷链药品的商家进行抽查,商家需配合京东平台提供相应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在途温度记录、销售小票等。
第五条商家需配合在7日内将资质按指定路径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邮箱、金刚系统等。
第四章判定原则
第六条判定总则
(一)在途温度记录需与包装标示的温度范围一致,若不一致则判定为违规。
(二)在途温度记录上的时间范围需与商品全程配送时间范围一致,若不一致则判定为违规。
(三)销售小票上的药品信息需与实际药品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则判定为违规。
第五章违规场景与处罚措施
第七条未提供资质文件:商家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京东有权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第二十六条不配合提交资料(严重违规)等采取违规处置措施。
第八条未按照法规要求发货配送:经判定,商家未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发货配送冷链药品的,京东有权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京东开放平台发货违规细则》等对店铺执行扣分、屏蔽违规商品、下架违规商品、删除违规商品等处理措施。
第六章异议处理
第九条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据《京东开放平台违规申诉管理规则》商家需在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日内对违约单进行确认或发起违规申诉。7日内未进行操作的,视为商家认可违规处理,违规处理将自动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十一条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二条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十三条本规范于2022年12月2日发布,于2022年12月9日生效。
京东开放平台冷链药品管理规范之抽检管理规范如上所述,京东冷链药品商家要知悉并遵守以上京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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