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淘特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维护“淘特聚量计划”的正常运营秩序,现就此调整《聚量计划商家准入与服务规则》,下面是新增的详细内容,一起往下看。
第七条商家违规行为管理
1、商家应遵循《淘特营销活动通用管理规范》,如存在相应违规行为,淘特有权对商家活动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清退聚量计划商品、限制店铺进行营销活动提报等;
2、根据《扰乱市场秩序规则与实施细则》,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平台利益、以任何方式规避平台规则、协议、管控措施等行为,淘特为确保优惠措施公平、避免恶意行为扩大并追回资金损失,淘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对所涉订单的卖家淘特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延长交易账期等,直至淘特追回相应损失。
(2)自商家账户保证金及/或未结货款余额中扣收相当于其所套现补贴金额作为违约金;
(3)下架全店商品、限制商品发布、限制店铺营销活动(包括关联店铺)等;
聚量计划软件服务费费率调整
开放部分类目及佣金率门槛如下:
一级类目 老的准入规则 新的准入规则 长销计划(下限值) 爆款计划(下限值)
手机 不开放 开放 3% 9%
内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不开放 开放 3% 9%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不开放 开放 3% 9%
保健用品(原: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不开放 邀约制 3% 9%
提醒:本规则于2023年3月21日进行公示,于2023年3月28日正式生效,望各位商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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