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淘宝联盟业务发展需要,此前淘宝联盟平台已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淘宝联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相关服务(如淘宝客推广软件服务、星任务产品服务、服务商平台服务等)的运营主体之一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主体)将变更为“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主体),杭州易宏广告有限公司不变。
基于以上,再次请您知悉:淘宝联盟平台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淘宝联盟星任务产品使用许可协议》、《淘宝联盟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招商软件服务协议》、《联盟品牌精选软件服务协议》、《淘宝联盟工具服务商产品协议》等,以下合并简称原协议)的原主体:“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1日统一变更为新主体:“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新主体的公司详细信息及相关发票事宜请参考淘宝联盟平台公告。
如您对以上协议修订或新主体有任何疑问,可向阿里妈妈客服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附:《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修订内容供您参考:
变更前条款:
(二) 本协议内的阿里妈妈,即淘宝客推广软件的对外提供者,指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杭州阿里妈妈”)、杭州易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易宏”)的合称,即阿里妈妈项下的权利义务均适用于杭州阿里妈妈、易宏。只涉及其中一个主体时,将相应以杭州阿里妈妈、易宏代表。
变更后条款:
(二) 本协议内的阿里妈妈,即淘宝客推广软件的对外提供者,指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杭州阿里妈妈”)、杭州易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为“易宏”)的合称,即阿里妈妈项下的权利义务均适用于杭州阿里妈妈、易宏。只涉及其中一个主体时,将相应以杭州阿里妈妈、易宏代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