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京东商品供给,特针对“电脑-办公-电脑组件-机箱”、“电脑-办公-电脑组件-电源”、“电脑-办公-电脑组件-散热器”三个类目下的商家设置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与商家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电脑-办公-电脑组件-机箱”、“电脑-办公-电脑组件-电源”、“电脑-办公-电脑组件-散热器”三个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京东国际及个人/个体商家除外)。
二、激励政策
1、激励周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激励规则:
在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启用且经营时间不小于15天的店铺,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取相应激励,激励不叠加,以最高者为准。
(1)激励周期内,店铺累计销售额达成80万且广告费率大于3%,京东开放平台将返还对应类目下销售总额的1%扣点。。
(2)激励周期内,店铺累计销售额达成150万且广告费率大于3%,京东开放平台将返还对应类目下销售总额的1.5%扣点。
3、政策说明:
(1)考核品类:店铺销售广告均仅统计对应类目下数据,广告投放费率需为现金费率;
(2)返还形式:激励考核结束后,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返还;
(3)数据口径:有效GMV以涉及到SKU清单的订单出库产生销售额为准,具体说明如下:
① 退货、拒收的货款金额不计入有效GMV达成;
② 使用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形式的订单,京东优惠券/京东E卡/京豆等抵扣的部分货款不计入有效GMV达成;
③ ≤2%特殊扣点渠道订单不计入GMV达成;
④ 百亿补贴订单不计档不计钱;
⑤ 其他京东开放平台认为不宜计入有效GMV的部分,最终数据以京东开放平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4)特殊政策:若商家在激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京东开放平台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获得的全部激励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激励已发放,则京东开放平台有权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开放平台有权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 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套券等)获取激励的行为;
② 商家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③ 其余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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