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排位赛管理规则》日前进行公示,将于12月12日正式生效。新规适用于参加淘宝直播日常排位赛的主播/内容创作者。
新规要求,主播因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导致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限制参加淘宝直播排位赛:近30天(含)内存在4次及以上中度/重度一般违规的;近30天(含)内存在3次及以上中度/重度严重违规的;近30天(含)内有过1次及以上特别严重违规的;根据平台识别结果,该主播/内容创作者开播直播间在排位赛活动期间其场均流量、粉丝关系等维度存在数据作弊情况的;近30天(含)内发布低质量直播的违规累犯的,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在限播期以及其他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情形。
新规还明确了违规管理措施。排位赛活动中主播/内容创作者需保证直播间质量,不得使用轻直播,不得出现录播,挂机,多开等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的行为;直播画面不得出现黑屏等;以上,一经发现平台将依据规则处置,并剔除直播排位赛赛道。
主播/内容创作者违反活动管理要求,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除按照相关规则处理外,淘宝直播还将视主播/内容创作者的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公示警告、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
在排位赛活动中如主播/内容创作者存在下单用户账户异常或订单异常或商品数据异常(如非实际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或交易数据对比同行或历史数据异常等)或其他扰乱了平台流量生态、公平交易秩序和用户体验的情形,则异常账户和异常订单以及异常商品所产生的分值不计入排位赛统计分值中。
在排位赛活动中如主播/内容创作者存在《淘宝直播违规营销治理公告》中列出的违规营销行为,违规营销所获得的收益不计入排位赛统计分值中。同时将根据违规营销情节严重程度对排位赛榜单积分(包含总榜单和实时榜)进行降分处罚。
排位赛指标中如有交易订单相关指标,产生退款的订单将影响并取消相应的排位赛积分(包括实时榜单和总榜单)。
此外,《淘宝直播管理规则》新增异常营销场景的规则。根据规则,异常营销包含但不限于:不使用官方免单工具开展抽抢免单类营销活动,影响消费者体验。如:通过评论区截图或下单时间等选取部分订单享受免单或赠品的形式进行营销;通过引导用户全部或部分非实际交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破坏其他会员正常经营秩序的营销行为。如:引导用户先拍下再退款,诱导用户好评后给予返现,或宣传拍下再退款后仍然发放赠品等;设置不合理营销价格,违反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的营销行为。如:设置显著高于商品及服务实际价值或行业合理水位的不合理营销价格进行虚假引流等;
还包括看在营销行为中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平台资源。如:以任何方式参与红包套现、通过非正当方式达成激励目标获取平台激励等;其他影响消费者体验、影响公平竞争秩序、损害平台权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异常营销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淘宝11月28日公示了调整后的《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该规则于今日正式生效。
规则调整卖家违背物流承运方式承诺、换货承诺及赠品承诺的扣分处置为5%的钱款赔付,上限不超过30元,情节严重的,扣A类4分。同时,规则明确卖家违背优惠活动及差价承诺的,卖家需按照实际承诺内容执行退差,情节严重的,扣A类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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