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京东工业强光手电筒商品品质,帮助消费者臻选优质商品,京东平台发布《京东工业强光手电筒质量推优标准》,下面是本次京东规则的介绍。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提升京东工业强光手电筒商品品质,帮助消费者臻选优质商品,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参考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标准制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京东工业平台及相关渠道销售的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LED强光手电筒类商品。
第三章 抽检方式
第四条 本标准抽检方式按照《京东工业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总则》进行抽检。
第四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五条 本标准的条款引用以下标准文件。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4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动式通用灯具
GB 2481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QB/T 2198 手电筒
GA 883 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
DB44T 1334 充电式LED手电筒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第五章 术语及定义
第六条 QB/T2198、GB 248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充电式手电筒
一种配有充电装置及接口和充电电池,可以反复充电使用的手电筒。
(二)光总输出量
手电筒发出的总光通量,单位:流明(lm)。
(三)光输出总量初始值
手电筒装上充满的电池,打开30s后发出的光输出总量值,单位:流明(lm)。
(四)续航时间
指光输出总量下降到光输出总量初始值30%时所持续的时间,单位:小时(h)。
(五)峰值光强
手电筒沿着中心光轴在光单位立体角内发射的最大光强,单位:坎德拉(cd)。
(六)光斑中心
强光手电光源发光经反光杯反射后再被照射物体表面形成的照度值高于周围光散射的区域。
第六章 商品质量及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第七条 安全要求
(一)外置充电式LED手电筒的电源适配器应符合GB19510.14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内置充电式LED手电筒应符合GB7000.1标准的安全要求。
(三)可充电电池根据电池的类型应符合其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基础性能要求
手电筒的一般性能要求应符合QB/T2198标准的要求。
第七章 产品标志、包装
第九条 产品标志
强光手电筒的标志内容应符合表1的要求,且应清晰牢固。
包装/说明书以及产品目录应按表1的要求标出相应标志内容。
对于产品宣称指标高于标准要求的信息,应标注在产品或包装上。
第十条 包装
(一)手电筒应有独立包装,每个包装应有合格证或合格印章,然后再用包装箱集装。
(二)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盖有合格印章,并加盖检验日期。
第八章 商品质量推优标准
第十一条 质量推优标准项目
(一)强光手电筒类产品在满足本标准第八条规定的基础性能要求基础上,以下指标满足表2的规定的,可以进行质量推优。
(二)强光手电筒的性能检测可参考QB/T 2198、GA 883规定相关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或遵守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通用认可的测试方法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 “品质认证”上标规则
京东销售的强光手电筒满足推优性能标准并取得合格资质证明,可进行质量推优,申请“品质认证”标签,通过审核后的商品可打标“品质认证”标签。
第十三条 “品质认证”下标规则
打标“品质认证”的产品资质证明到期后自动下标,需重新认证审核方可再次打标。同时,京东会对打标商品不定期抽检,抽检不满足标准的商品,京东有权下标,并有权按照《京东工业质量抽检处罚规则》进行治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京东合作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五条 京东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合作商公示。
第十六条 合作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合作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作商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十七条 本规范于2024年1月26日首次发布,于2024年2月2日生效。
京东工业强光手电筒质量推优标准如上所述,出售相关类目的商家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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