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买东西,大多数朋友图微信方便简单,比淘宝好操作,不会范选择困难症,同时也是对于熟人的信任。但是微商行业还不是很规范,让然存在大量问题,产品质量也饱受质疑,退货问题也尤为突出。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微商退货的问题。
首先微商代理要确定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如果产品符合7天无理由退换货,在7天内,可以找上家退货。对于超过7天的,按照代理时签订的合同条款办理,比如3个月之内可以退,或者退多少,或者价格按几折退,都按照合同规定来。如果按照合同规定不给退,或者上家联系不上失踪,这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一般情况下2千元至4千元的诈骗数额能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市不尽相同。如果退货金额大于2000元,并且存在欺诈行为,建议消费者带好证据,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试试,看看公安机关能否立案调查,同时也可以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受害者,可以一起报案。
虽然我国刑法没有对网络犯罪进行单独立法,但网络经济秩序也是法治之地,社交软件里的生意同样应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应当遵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2012年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说明电子证据的效力和积极作用已经得到认可,网络订单、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子结算等信息数据都可作为刑事诉讼证据运用,以及电子证据具有收集迅速、易于审查、便于操作、易于保存等特点,这些都为及时有效打击网络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大多数的个人微商都不具备真正的经营资格,仅仅是熟人之间出于信任购物,那么就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那么此时产生的相关争议,不存在诈骗行为,微商不给退货等等,按照当初买卖时双方约定好的条款来办,如果微商违约不退货,那么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小编在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可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做出什么过激的行动,最后落得害人害己的下场,这就太得不偿失了。还是要相信法律会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还有更过精彩内容,欢迎持续关注39微商货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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