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提高了,很多人都有能力有时间到国外旅游了,有的人为了风光一把,背上了a货包,那么出海关的时候,会不会被查扣呢?有没有这个风险呢,今天小编就来说说这些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第二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这句话啥意思,就是不超过自用、合理数量便没事。那啥叫自用?自用,自己用的,不是用来牟利的,不用来出租或者出售。
啥叫合理数量?合理数量就是一个人一般随身带一个挎包,一个人随身左手一个挎包,右手一个挎包,那叫二,不合理。自己买了一个a货自己用,过海关时,不会管你。
个人携带或邮寄侵权物品进出境时,如果超过合理自用数量,不仅货物将被没收,海关还会对其处以最高相当于货值30%的罚款。近日,海关总署首次对《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作出解读,修改后的新条例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看来以后不能往海外寄‘A货’了。”刚刚工作不久的白小姐说,在英国上学的几位同学曾经让她帮忙在国内网购些仿冒名牌首饰、手表之类的产品寄去英国。“还好没有答应,不然就会被罚惨了。”
据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从今年4月1日就已生效。根据其中相关规定,海关有权对被扣留的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主要根据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发货人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是否侵权的认定。
海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中的“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为“合理数量”。
“普通消费者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能接触到的较为知名的品牌,大部分都在中国海关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海关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2009年底,在中国海关核准备案的知识产权合计18564项。其中,在12227项商标权中,约7500项属于外国权利人。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在各口岸中,北京是查扣侵权货物较为集中的口岸之一。目前,在海关查获的侵权物资中,出口货物占了绝大多数,价值总额在99%以上。
据了解,欧美“大牌”一向是被仿冒商品侵权的“重灾区”,不过近年来随着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日益提高,海关查获“山寨”中国品牌商品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小编总结下,如果是自己使用,海关不会查的,可以放心背着,但是千万不能背太多哦。旅游的话,还是以旅行为主,不要太注重炫耀哦,也会找小偷注意的。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货源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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