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淘宝吃货,其实很多人应该都不陌生,对于吃货一族们肯定常逛,而卖家们需要了解的就是该平台的规则,下面就来说说淘宝吃货日常品牌团招商的相关规则,希望对想要参与活动的卖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吃货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吃货频道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营销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参加淘宝吃货日常品牌团招商的所有商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标准是《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的下位规则。《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定义】淘宝吃货,是通过有趣的用户玩法(天天领粮票、天天抢鸡蛋等)、实惠的货品卖法(第二件1元等)、特色的营销阵地(进口入门、品牌爆款、一城一味、基地直供等四大货品特色主题)助力商家实现生意拓展和人群拉新的营销业务。
第五条【活动形式】淘宝吃货品牌团,与《聚划算品牌团招商标准》中品牌团的活动形式一致。
第二章 准入
第一节 报名
第六条【商家条件】商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商家须符合《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要求;
2、店铺开店时长须在30天及以上;
3、主营一级类目须为以下类目: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零食/坚果/特产、咖啡/麦片/冲饮、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茶、酒类、滋补;
4、出于选择更为优质商品、商家等原因和目的,平台也可面向满足特定要求的商家进行定向招商
第七条【商品条件】报名商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一)商品基本资质:
1、商品须符合《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要求;
2、报名商品类目须为以下类目之一: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零食/坚果/特产、咖啡/麦片/冲饮、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茶、酒类、滋补;
3、报名商品近30天的历史销售记录必须在10笔及以上;
4、品牌商品必须有品牌方提供的售卖证明,或者商品以报名库存为要求的购买发票,或者有品牌渠道商的资质证明;自有品牌商品提供自有品牌的相关证明;
5、报名商品必须为一口价,若同一商品同期参加淘宝吃货活动及天猫活动,二者活动价格须保持一致,否则淘宝吃货活动将无法发布。若因同期活动商品价格不一致导致商品无法正常参与活动的,商家需要取消天猫活动或更改淘宝吃货活动价格。
6、报名淘宝商品的报名价格无须满足《天猫及营销平台最低成交价规则》的规定;
(二)除符合以上商品基本资质外,报名商品图片为640*640白底,商品需摆放在600px以内的方框内,不得出现任何文字标识与促销信息,左上角180*160px区域内不要出现图片重要信息。图片清晰主题明确且美观,不拉伸变形、不拼接,无水印、支持JPG、JPEG、PNG格式,注: 图片右上角必须有品牌LOGO,距离右、上边距20px。
(三)报名商品图片需保证取得有效版权人或肖像权人等第三方权利人明确授权并有可转授权权利证明;且权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完整,确保合作期内持续有效。
第八条【疲劳度控制】从商品报名开始到活动结束前,同一商品不允许在淘宝吃货活动中重复报名。在此期间内,若审核未通过或活动取消,可以再次报名。
第二节 审核
第九条 淘宝吃货针对报名品牌团的商家及商品会进行统一审核,其中:
(一)当月会审核次月已报名的品牌团商家;
(二)已审核通过的商家,需要根据已确认的参加活动的时间,提前一周提交商品报名;
(三)商品报名截止后,平台将会在展示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十条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针对所有报名商品,淘宝吃货将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维度择优选择高品质商品参加活动:
(一)参团品牌必须是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知名淘品牌;
(二)报名商品从商品日常销售、潜力等综合维度考量,包括不限于商品成交额、店铺主营类目的日销排名等维度;
(三)店铺主要从店铺日常销售、店铺淘宝吃货销售和店铺历史活动表现等综合维度进行筛选,包括但不限于如近30天店铺成交额、近次参加淘宝吃货成交额等维度;
(四)平台将参考店铺三项DSR、参团商品DSR、纠纷退款率、诚信经营等体现店铺服务和质量水平的指标维度。
第十一条 除以上的各项审核标准外,淘宝吃货也将根据具体的经营和业务需要,新增或调整相应审核标准并以届时报名活动的具体信息为准。
第三节 排期
第十二条【排期方式】
(一)遵照淘宝吃货品类规划,优先以商家报名时选择的活动时间进行排期,但淘宝吃货保留特殊情形下对活动排期时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商品发布后频道内展示时间最长为7天,若商品在展示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本招商标准的情况,淘宝吃货可中止或终止频道内展示;
(三)特殊节假日和特殊营销活动的开团时间以规则中心实际公告为准。
第四节 信息修改
第十三条 淘宝吃货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商家参与淘宝吃货的商品相关信息由商家提供并发布。审核通过的商品,在商品正式售卖前,可以进行相关信息的编辑和修改。商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其发布信息中属于广告的部分显著标明“广告”,使该部分信息具有可识别性,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第五节 发布
第十四条 若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况,将不得进行发布,同时淘宝吃货有权取消活动:
(一)所属店铺不存在或商品已被删除;
(二)所属店铺违反《淘宝规则》、《天猫规则》或《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活动;
(三)发布时不符合当前活动的商家和商品报名准入条件;
(四)其他淘宝吃货根据法律法规或具体情形判定需要取消活动的情况。
第六节 收费
第十五条 具体依据《淘宝吃货收费规范》中相关规定,该规范如有变动或更新的,应以其变动/更新内容为准。
第三章 交易
第十四条【交易流程】淘宝卖家需按《淘宝规则》执行,天猫商家需按《天猫规则》执行,天猫国际商家需按天猫国际的相关规则执行。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按照《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生效时间】本标准最新修订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本标准最新修订生效时间2019年10月23日。
第十八条【新旧衔接】淘宝吃货日常品牌团活动的所有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第十九条 淘宝吃货亦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营销活动,营销活动的具体活动标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特别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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