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过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很多电商平台也开始对平台的卖家们提出了发货的时效要求,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各位买家们按时收到包裹,电商平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就来说说京东春节商家发货的时效要求。
1、春节期间商家统一发货时效要求
2020年1月18日(腊月二十四)00:00:00-2020年2月2日(正月初九)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商家需在2020年2月4日(正月十一)23:59:59前完成发货。
2、特殊品类时效说明
2.1定制类、预售预定类的商品订单,发货时间以商品详情页面的描述为准,其他特殊情况以商家与消费者双方自行协商为准。
注:商家需保留双方针对发货时间的协商凭证,协商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咚咚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话录音(录音前需明确告知消费者)。所有凭证需未经涂改、未有增删等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2.2家具建材等大件类商品的订单,若商详页没有发货时间的描述,或者商家与消费者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商家没有保留消费者认可发货时间的证据),商家则需要在消费者付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发货
3、商家自定义发货时效说明
3.1商家可在商家后台上进行 “自定义延迟发货时效”或“正常发货”的设置。
3.2商家设置“自定义延迟发货”时效的,须按照设定的时间发货。
3.3商家设置“正常发货”时效的,在2020年1月18日00:00:00-2020年2月2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商家需要在订单成交后的48小时内发货。
3.4商家在后台自行设置发货时效的,以后台设置为准;如商家未在商家后台进行设置,需遵守平台统一发货时效要求(家装建材等大件类商品需遵守其对应的发货时效要求),系统将自动向前台推送并展示平台统一的发货时效。
4、违规处理
若商家未履行上述发货时效要求,京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和《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若因发货问题产生消费者投诉及交易纠纷,商家须承担延迟发货的赔付责任。
本规则于2020年1月7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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